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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是个积极进步、实事求是的好法

海风2012 发表于 2014-1-1 11:51
“首先,对“三区一县”牌摩托在市区的行驶予以承认,可以继续在市区行驶”,这是真的,还是楼主自己想的? ...

当时,2013年底条例在市人大通过的当晚,我记得在电视新闻上看电视台采访市人大常委冯丽娜老师,小冯老师说人大的新条例就是照顾汕头的交通现状,没有一刀切不许所有摩托车在市区上路,而是划定在新规实施后(即2014年3月1号后)购置入牌的粤D牌摩托不许进入 “中心区域”行驶。之前汕头1999年市区限摩至2014年3月1号十多年来在澄海、潮阳入牌的摩托车未达报废期,按时年审,就可以在市区合法开。要不然今天市区的所有行驶的摩托车岂不是只只非法行驶?
2016-3-13 13:56:17
银河系内遇到个耳大垂肩、手长过膝,目能自顾己耳,口含糖衣氢弹者,没错,你没认错,赶紧立正敬礼,那就是我老人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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