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生产、销售行为,严厉打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,维护道路交通秩序,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营造安全有序、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,全力推进澄海区创文巩卫工作,澄海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非法摩托车联合整治专项行动。
据悉,在非法摩托车联合整治专项行动中,将禁止机动车维修点无证无照经营或非法销售摩托车;禁止摩托车销售点无照经营、超范围经营、销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以外的摩托车;禁止生产、销售拼装或者擅自改装的摩托车;禁止驾驶无牌证、假牌证、报废、拼装的摩托车上路行驶。违反规定的,扣留摩托车,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;禁止在道路、公共场所停放无牌证、假牌证、报废、拼装的摩托车。违反规定的,拖移摩托车,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。
此外,在这场专项行动中,还要求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停放无牌证、假牌证、报废、拼装的摩托车。违反规定的,拖移摩托车,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。
对妨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,公安机关将从严追究法律责任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对依法扣留的摩托车,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提供车辆合法证明或补办相应手续,按规定接受处理;未能提供车辆合法证明或补办相应手续,一律依法按程序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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