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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已回复] 二次举报违规占领公共停车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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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11-15 09:54:45|来自:广东省汕头市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爆料信息ID(1099):二次举报违规占领公共停车位
  • 时间:2021-11-07 19:03:06
  • 地点:濠江区中环大厦西南50米(商业街)(北石东路3号)
  • 地区:-
  • 事件时间:2021年11月7日
  • 爆料时间:2021-11-07 19: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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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2021-10-30举报的“商业街森海文具的道路”违规占领公共停车位进行二次举报。  根据我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:未经许可,任何单位、个人都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法交通活动。任何单位、个人都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使用公共停车位,霸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是违法的。  发现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情况,可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投诉。也可以将情况反应在公安、交警官方微博、微信中,警方将依法经营查处。“严重的话将给予罚款,罚款金是5千至2万元”。   该粤D8765E车主无视交通安全法,二次违规占领公共停车位,把电动车藏到靠里面的位置以做隐蔽,请有关部门跟踪调查,还纳税人合法权利。并警告该车主已触动交通安全法违规行为,予以查处,禁止再有类似行为发生。   代表纳税人也进行实时跟踪,维护人民合法权利。   辛苦交警同志。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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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11-15 09:55:26|来自:广东省汕头市 | 显示全部楼层
接到报料后,中队立即组织警力到该处巡查,并未发现有占用停车位现场,该处属背街小巷,并非市政道路,请爆料人向属地居委或执法部门反映情况。为进一步向爆料人说明情况,濠二民警电话联系爆料人,但电话一直没有接通,未能进一步说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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