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热线:0754 - 88943210
  • 0

[爆料信息(未回复)] 实名举报!潮州打人致左手残废事件

本帖由网友于 2022-08-10 成功爆料!奖励 0 河币.

用户杰  楼主| 发表于 2022-8-10 14:18:2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9451 1
爆料信息ID(8643):实名举报!潮州打人致左手残废事件
  • 时间:2022-08-10 12:55:42
  • 地点: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象山村
  • 地区:潮州-湘桥区
  • 事件时间:
  • 爆料时间:2022-08-10 12:55
  • 查看视频

马上注册,结交更多好友,享用更多功能,让你轻松玩转社区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账号?注册河畔 |

x
我叫陈浩杰,家住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象山村一区十三巷5号,身份证号码:445121199701246113,是官塘派出所在办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春德、陈锐彬故意伤害一案的被害人。

案件发生于2021年2月14日,在官塘派出所民警及治安出警执勤现场,本村村民陈锦鹏及其家属伙同外村人陈春德、陈锐彬等人,公然不顾警察在场,对本人大打出手,围殴致我伤残,手段极其残忍,情节极其恶劣!有现场视频为证!经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我的伤势构成轻伤二级。派出所直到2021年11月3日才对案件立案侦查,并且只将陈春德、陈锐彬二人列为犯罪嫌疑人,还直到2022年6月7日才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,至今二人没有被羁押过一天!而对同时伤害本人的主要当事人陈锦鹏则没有列为犯罪嫌疑人,至今仍逍遥法外!案发至今,陈春德、陈锐彬、陈锦鹏等人没有对本人进行任何经济赔偿,甚至连一句赔礼道歉的话都没有,天道不容!我认为,陈锦鹏、陈春德、陈锐彬等人无视警察在场劝阻,公然藐视法律,故意伤害本人致残,且事后没有任何悔改之意,社会危险性大,对其不能采取取保候审措施,应进行羁押。而且,对于同样伤害本人的主要当事人陈锦鹏,应当列为主要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。希望相关办案部门秉公执法,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!


点击此处即可查看此爆料更多详细内容,证明材料如视频、照片等均可查看

汕头全民爆料请 下载安装蓝色河畔App即可!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全部回复(1)
无故打人致残是违法行为,不可以的
2022-9-11 18:48:15
汕头全民爆料请 下载安装蓝色河畔App即可!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河畔 |

关于我们|帮助中心|法律声明|诚聘英才|联系我们|手机版|小黑屋|Archiver|APP下载|

Copyright © 2002-2023, Hepan.com Cloud.    Powered by hepan.com Discuz!X3.4    粤B2-20080418 粤ICP备11103827号

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754-88943210 举报邮箱:help@hepan.com 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900号

GMT+8, 2024-4-29 07:33